以2:1的配對模式,向每家合資格企業提供最多港幣40萬元的資助,以使用有助其提高生產力或升級轉型的科技服務和方案。
向有助提升/發展本港產業及培養創科風氣的非研發項目提供資助。
向以往從未擁有任何專利的申請者就具備科技元素及可作工業應用的功能性專利品和發明提供最高達港幣25萬元的資助,或相等於專利申請費用(包括專利檢索和技術評審費用)及行政費用總額90%的資助,以金額較低者為準。